1.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是什么意思

2.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存在的问题

3.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怎么操作

4.企业申请破产重整银行债务怎么处理

5.资不抵债的公司如何重组?

6.股票退市后该公司会破产吗?这家公司的资产要怎么处置呢?它当初上市时圈的钱怎么办呢?

7.公司破产了,股票怎么办

长丰汽车集团_长丰汽车破产重整资产处置方案

 “僵尸企业”4个字,在过去多年频繁的出现在各类官方文件中,但对大部分公众而言,也只是各类政策文件中一个形象的词汇,但落地到现实,僵尸企业事关产业,事关就业,事关效率,事关背后数万亿问题资产的处置,等等,于各级都是“一个巨大的包袱”,所以我们再一次将目光聚焦于此,寄希望吸引更多切实的关注,并推进僵尸企业有效的出清。

 导读:从宏观上考虑,问题资产规模数万亿。如此庞大的数字靠诉讼和拍卖,恐怕很难有结果。更多职业化重整资本进入或许将成为推动和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僵尸企业”出清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12月4日,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

 根据国资委2016年摸底的相关数据,中央企业需要专项处置和治理的“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达2041户,涉及资产3万亿元,而这仅仅是中央层级的梳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访中了解到,地方问题企业或“僵尸企业”数目更为庞大。比如河南省曾披露截至2018年10月处置省属、市县属僵尸企业1124家;广东省曾披露2016年完成2385家僵尸企业出清。

 地方是僵尸企业处置的主要执行方,但千企千面,地方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表现得更为错综复杂,僵尸企业加速出清的过程中,亦要避免二次“伤害”,市场呼吁职业重整资本介入万亿问题企业处置蓝海。

 摸底与加速出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多个省市国资委披露的公开信息发现,2016年以来,部分省份陆续公布僵尸企业处置,按2019年底至2020年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可以陆续完成。

 如山东省按照连续三年亏损且扭亏无望、已经停产停业或半停产、资不抵债丧失造血功能的判定标准,2016年披露 “省管企业所属僵尸企业”数量为321户(市县属僵尸企业数量并未公布),涉及职工121023人。按照,山东省2016年、2017年、2018年将分别处置125、124、72家僵尸企业,2018年底将完成山东省属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此外,河南省披露截至2018年10月处置省属、市县属僵尸企业1124家,预计2019年完成国企改革。广东省2016年完成2385家僵尸企业出清,并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2016-2018)》, 2018年底,广东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

 而对于尚未披露、尚未确定“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名单的地方和国资委,发改委近日发布的《通知》给出了明确时间表——三个月内确定首批名单,原则上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

 华北某省接近国资委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各省国资委都进行过省内的摸底,对地方情况已经比较了解。包括银行在内的很多机构都想获取名单,但僵尸企业的名单很难对外公布,一方面是目前对于僵尸企业的认定很难有统一标准;二是一旦被公布认定为僵尸企业,可能会加大企业的处置难度。但目前都会和名单企业充分沟通,按照制定的逐步推进出清。

 他也直言,政、银、企之间的关系也在这几年屡屡变化,处置僵尸企业或问题企业的难度确实很大。问题企业中以历史悠久、规模庞大的国企居多,早先这部分企业是较占据主动权的一方,、银行都乐于为企业提供帮助或服务。当问题企业出现债务问题后,前几年从地方执行层面看,银行授信受影响较大,多不会抽贷断贷,甚至还会在压力下继续提供,问题企业多得以“续命”。

 但随着近两年去杠杆的推进、金融监管和对地方的约束,以及流动性的收紧,银行主动性与话语权越来越强,问题企业的债务压力越发严峻,缓和与拖延空间也越来越小。一方面是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压力,一方面面对政策要求出清的压力,问题企业处置必须加快。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前几年地方处置僵尸企业还有一些政策消化、观念上转化,包括人员安置、破产资金哪里来等障碍,但今年上半年从调研情况看,僵尸企业各个省都在开始大规模推进,各地、法院落实到行动加快,今年破产案件数据也会上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披露数据,2013年我国破产案件数量出现拐点以来连续五年攀升。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企业破产申请审查、破产案件9542件,同比上升68.4%;审结6257件,同比上升73.7%。市场普遍认为,2018年新收、审结破产案件数量或均可破万。

 效率与可能的误伤

 在地方加速处置问题企业资产以及破产阻碍降低的同时,不少业务人士也提出了新的担忧,在这一轮加速处置中,本意是减少浪费,但地方在执行中若一味追求处置效率,或许会形成处置中的二次“浪费”。

 华北某大行对公业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随着对地方债务、僵尸企业处置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银行在地方政、银、企的博弈中更具有主动权。

 “之前银行对地方或地方平台的背景是十分看重的,也愿意为这部分国资企业提供担保,从运营层面,银行认为这样可以撇清责任干系。但对于目前阶段来说,仅仅撇清干系无法收回债务,加上政策也支持没有经营能力的僵尸企业破产,所以银行的风险敞口有所收紧。不少企业可能在这轮加速出清中被误伤了。”他直言。

 他举例指出,之前当地一家有名的房地产企业,主要因为当时民间借贷过重出现了现金流和经营问题,但其他资产质量都比较优质,未来还款能力也较为看好,但省行坚决不续贷,各家银行抱团恐慌性出逃,很多资产被贱卖,但当时可能只是缺少一笔现金流注入,一个有潜力的企业破产,难以起死回生,本质也是的浪费。

 北京甲乙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钟伦权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过往参与的问题项目经验看,项目不成功很普遍,主要在于各利益方难以找到平衡点,于是匆匆处置。不论是项目还是企业,产生困境的原因很复杂,资金问题、管理问题、定位问题等,但项目最终走向失败或者企业濒临破产后就会表现为各方利益极不平衡。

 钟伦权曾受汉口银行委托处理武汉造船厂重组项目,彼时武汉造船厂正为德国客户造船,建设至半程缺少现金流,银行希望起诉。“如果站在银行的角度直接拍卖,造船厂破产了,造船厂没有什么资产,银行债权也收不回来,还要背上遣散费等各种负担。只有把船能够顺利造起来,把船交给德国,把尾款付给造船厂,还给银行,才能实现共赢。此时需要说服银行再,封闭使用把船造起来,同时说服德国方面涨价,通过造船款归还银行还可以顺利进行造船厂改制,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案例。”

 他指出,当债权人、股东、职工、多方通常都处于一个十分混乱的状态时,盲目处置一味追求速度并不可行,只有做好解决方案、重组方案,平衡各方关系才能避免二次失败和伤害,追求最大的效益,但这种投入必须值得。

 “3亿”门槛与职业资本的稀缺

 但专业高效的处置,需要职业重整资本的介入。德富资产执行合伙人吴舸指出,对于可以通过重组等方式拯救的问题企业来说,关键在于如何吸引新资金进入。但实践中各利益方想的都是回款而不是投钱,没钱投入就“解不了套”,即使破产重整,也要补充流动性。而目前市场上针对问题企业的职业化重整资本很稀缺。

 他具体指出,市场看资本实力,3亿是一道坎。国内可以调动3亿以下资金的民企很多,但往往缺乏经验,因为金额相对有自主权,很多合同条款没看清就盲目投入项目,失败的可能性比较高。可以调动3个亿以上资金的多数是持牌机构,体系并不缺钱,但机构的原则更多考虑的是投资不出错,很少进入问题项目。

 总体来看就是,3个亿以下资金缺乏专业经验,3个亿以上资金不愿意进入,这是重整资本稀缺的原因。

 湖岸投资董事长张征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僵尸企业的处置目前比较多还是由银行打包进行处置,真正由专业AMC进入且深入运营的问题企业还不多。

 吴舸还对记者表示,对问题企业来说,一方面需要资金,另一方面也需要资金专业。他提出,职业化重整资本最需要的是全面的能力,主要包括商业能力和法律能力,商业能力甚至大于法律能力。

 他指出,一笔债权与债务人沟通很少有异议,只是说还不起,能不能谈判。传统处置方式用法律武器,不一定能赢。从宏观上考虑,问题资产规模数万亿。如此庞大的数字靠诉讼和拍卖,恐怕很难有结果。所以如何进行专业的利益分配和重新谈判,更多职业化重整资本进入或许将成为推动和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某民营AMC业务人士也指出,专业机构应该更多介入问题企业的处置与重整,通过专业机构制订专业方案,确保方案顺利实施。一方面问题企业和问题项目的情况时时变化,债权情况也在时时变化,要考虑如何统筹不同利益关系,甚至统筹经济、民生、社会责任等更复杂的问题。第三方通常可以独立于债权人、债务人、,更客观地分析和量化各方利益主体的平衡点。

 “目前专业机构进入问题企业处置领域的商业热情依然有限,一方面是纯商业回报上的考虑,是否具有专业性,能否商业可持续,这考验的是机构的专业实力。另一方面也因问题企业多是国企、央企背景,对民营资本开放程度有限。这也是行业目前的呼吁,希望能有更开放的机会,进入万亿问题企业处置蓝海。”她指出。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是什么意思

1、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制度则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破产清算制度往往适用于那些无法通过重整或和解而继续生存下去的公司。

2、破产重整

企业重整制度着眼于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拯救陷于经营困境的企业,从根本上恢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能力,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企业价值的更生再造。其在性质上,重整制度具有债务清理和企业拯救的双重目的,而后者是主要方面。

3、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扩展资料

破产重整中的功能

1、破产保护的功能:企业一旦出现危机,如果债务人判断可能会被债权人拖垮,就会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一旦申请破产程序之后,所有的债务人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都立即解除,有关执行措施必须终止。

2、摒弃和排除非理性选择的功能:由于破产重整是在司法保证下的谈判,有其运行的规则和方式,有其分组和表决的标准,避免了相关方过于蛮横,取得不当的利益,所以是对理性谈判的强制保证。

3、鼓励债务人在重整期间自行营业:如果一个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进入了破产程序,它原来的高层的管理能力将大大的受限,其大部分的管事务将移交给案外的管理人,且鼓励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之下自行营业。

4、重整的模式多样化:主要有存续型和出售型,较为灵活。

5、有权解除或继续履行相关合同:即管理人有一定的选择履行权,如果合同的继续履行对挽救这家企业还是有价值的,合同就应该继续履行下去。

6、利息停止计算:一旦进入破产,从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利息、罚息即停止计算。

7、担保债权暂停行使:如果一家企业进入到破产程序,那么原来合同中约定的担保义务的行使也要受限。

8、集中管辖:但是如果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它的民事诉讼只能集中管辖,所有针对该破产债务人的民事诉讼,都只能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

百度百科-破产重整

百度百科-破产清算

百度百科-破产保护

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存在的问题

法律主观:

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分别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债务人财产 “债务人财产”是新《企业 破产法 》首次出现的概念。在美国破产法上,其同义概念为estate,在德国破产法中称Masse,实际上,债务人财产应包括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其中包括债务人对不论何处的资产拥有的权益,不论是在 法院 地国还是在外国,也不论在程序启动时是否为债务人所占有,以及还包括一切有形资产(动产或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新《企业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概念的使用表现出破产立法理念的变革,这一概念不仅涵盖了 破产清算 程序中的债务人财产,也将破产和解程序和重整程序中的债务人财产包括在内,能较好的概括清算、和解和重整三种程序下债务人财产的不同状况,其内涵更为全面。 二、破产财产是什么 与“债务人财产”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破产财产”。在我国破产法学界,“破产财产”这一概念在广义和狭义两个意义上被使用。广义上的破产财产按照大陆法系的称谓也称为破产财团,和新破产法中的“债务人财产”基本同义。狭义上的破产财产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用以清算和在 债权人 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原《企业破产法(试行)》是在狭义上使用的破产财产概念。该法第28条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①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②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③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如何区分 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在破产清算一章中的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由此可见,在新破产法中,破产财产仅在狭义上使用,指在清算程序中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之所以对两者作出这种区分,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在此前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中,破产清算程序居于主导地位,破产财产在广义和狭义上区别不大。破产财产的概念侧重用于清算分配。而在新破产法新增的以企业复兴为目标的重整程序中,破产企业的财产将在债务人或管理人的管理下进行继续经营,在成功的重整中,债权人要按照重整获得债权清偿,债务人的财产不再用于清算分配。故此时“破产财产”的提法不能准确涵盖重整程序下的债务人财产状态。 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的专章规定,强调了债务人财产的特殊法律地位。根据第四章规定,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原破产企业的财产成为“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财产”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债务人控制的财产,而是特定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财产集合。这种法律地位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存在目的的特殊性。债务人财产的存在目的是为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完成而存在。 第二,债务人财产权利主体的特殊性。在债务人财产转化为“债务人财产”之后,这一财产事实上的权利主体不再是原企业的所有者,而是债权人。 第三,财产管理主体的特殊性。根据新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财产由管理人负责接管与管理。 第四,存在形式上的集合性。债务人财产是一个概括性的财产概念,包括在破产受理时以及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有财产的集合和权益的集合。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怎么操作

一、妥善处理员工安置问题

公司清算期间,需要逐步解除与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此很有可能激起员工的强烈不满甚至引起其过激的反应(包括向有关部门申诉、侵占、破坏公司财产、其他破坏公司清算进展的行为)。另外,公司在清算期间,可能还需要保留一部分员工为其工作(比如会计人员),因此,何时解除、如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清算过程中一个重点和难点。因此,我们建议,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后,不用仓促宣布员工安置方案。一方面应妥善考虑员工的反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研究制订双方都可能接受的安置方案;另一方面应加快清点公司资产,并安排妥善的保管措施。对于那些暂时留用的员工,要与其进行很好的沟通,保证其清算期间的待遇,或者尽可能的为其安排以后的工作,让其继续尽心的为公司工作。在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安置方案后,如该被清算企业有工会,可以先与工会协商,取得工会的理解和支持。然后可以将公司的员工按照行政人员、生产人员等分成几批,逐批的与他们沟通协商,对于员工应得的利益,要给予保障,对于公司之前拖欠员工的加班费和其他补助,要给予补偿,在此基础上,分批解除与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

二、公司财产被侵占和破坏的有关问题

在清算过程中,因为清算委员会对被清算企业的具体情况还不是很熟悉,因此,有可能发生企业财产被侵占和破坏的现象。具体分为:

1、员工有可能在清算过程中,因清算委员会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怀有怨恨,因此乘机侵占或者破坏公司的财产;

2、清算委员会成员可能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 上述第一种情况,员工可能侵占的主要是一些小件的但是有价值的生产资料(比如:工具、原材料、办公用品);第二种情况,清算委员会成员可能通过在编制财产清单时少记一些有价值的财产,或者将被清算企业的财产以低价买给其亲友等方式,侵占公司财产。对此,我们建议清算委员会在清算开始后,一方面安抚员工的情绪,减少员工侵占公司财产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尽快清点公司的资产,并且最好另外聘请保安人员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看管。此外,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之间也要互相监督,对财产的处置要由清算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以避免个别清算委员会的成员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产的情况出现。

三、公司物品文件的遗失问题

清算过程,因为清算委员会是接管了被清算企业,因此,在交接过程中有可能遗失一些公司的物品和文件,而这些物品文件对于被清算企业而言,很可能是非常重要的,比如:企业的本遗失,就会受到税务局的处罚;企业的合同遗失,可能无法准确核对债权债务;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的遗失则可能影响到清算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建议清算委员会在接管被清算企业后,首先要接管该企业的以下物品文件:

1、所有公章、财务章等重要印章;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海关登记证等重要证照;

3、合同、、财务账簿、凭证等重要文件。

4、免税、保税进口物品处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可以免税、保税进口一些设备、生产车辆、原材料、燃料、零部件、散件。但是根据该《办法》第十八条,这些免税物品有一个海关的监管期限,在此期间内,未经海关许可,原则上不得出售、抵押、转让或者移作他用。如果在监管期内,公司进入清算程序的,对于这部分监管的物品的处理如下:

1、如果出售给同样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首先要到审批机关办理批准手续,然后到海关办理结转手续;

2、如果是出售给其他国内企业,应该经海关同意,并按照其使用年限折旧补税;

3、如果外方投资者想把进口的货物退运出境,也需要到海关办理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可以退回境外。综上,对于尚在监管期内的保税物品,不论是出售给国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还是退回境外,都必须经过海关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委员会清点资产时发现有保税物品的,在决定了处置方案后,应该及时和海关以及审批机关联系,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四、资产处理问题

在清算程序中,是用金钱对全部债权人进行分配的,对非金钱的企业财产必须通过变卖转化为金钱,这种“转化”过程是被清算企业财产分配的前提条件。在资产处理过程中,因为清算委员会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可能的最大利益化的将被清算企业的资产(尤其是一些大型的设备、厂房等生产资料)变现为金钱,而这些生产资料作为单独的个体,很难发挥其原有的作用,也就很难尽快以较高的价格售出。因此,我们建议尽可能取整体出售的方式,生产资料整体出售能够充分发挥其整体效用,并能获得较大利益,所以,将成套的设备,甚至全部设备或者土地厂房连同设备整体出售,是较好的变现方法。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企业申请破产重整银行债务怎么处理

依据查询《企业破产法》规定得知。

1、公司管理层或法定代表人向有关法院或主管机构提交正式的破产申请,附上相关证据和资料证明公司的破产状态。

2、法院或主管机构将对破产申请进行受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3、破产申请被受理,法院或主管机构将确定相应的破产程序,比如清算、重整或破产重组等。

4、指定破产管理人,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债权等进行调查和整理,编制财务报表和清单。

5、破产管理人将召集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商议破产,债权人可以就债权清偿方式和比例进行讨论和表决。

6、破产得到债权人的通过,并经法院批准,破产管理人将执行破产,按照破产的要求处置公司资产,偿还债务。

7、公司的债务得到清偿或按照破产安排进行了处置,法院或主管机构将确认破产程序的结束。

资不抵债的公司如何重组?

针对以企业自身财产担保的债权,银行一方面可以申报债权,通过企业执行重整受偿,收回情况主要取决于清算中担保资产评估价值对债权的覆盖比例;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在法院受理重整前,对易于处置变现的担保物申请强制执行,接收抵债资产或者获得处置变现款。

股票退市后该公司会破产吗?这家公司的资产要怎么处置呢?它当初上市时圈的钱怎么办呢?

首先,资不抵债叫破产,资产变现有序还债叫清算,收购你的破烂资产叫重组。

破产就是丧失偿债能力。清算就是在丧失偿债能力后,将债务人现有的资产处置掉并按照一定规则偿还全部债务。资产重组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联系前面的两个名字,我估计你这里的资产重组应该是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指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说白了就是通过债权人减少债权、引入新的投资人或原有的出资人出局的方式,使企业轻装上阵起死回生。

既然已经资不抵债,那处置资产的意义何在呢?其次如果债权人已经起诉,资产被查封或被冻结是无法处置的,很多资产在融资时已经办理了抵质押的也是无法处置的。那么这个时候向法院申请破产其实是对股东和债权人的保护,因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履行了有限责任后就不必再追加偿还了(签订了个人连带责任的除外),通过法院来召集债权人大会,按照法定的流程逐个清偿即可,超出部分由法院来认定是否需要追加股东责任,不需要的股东可以及时止损。

公司破产了,股票怎么办

退市不代表破产。退市原因有很多种,只要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就都要退市,包括被私有化收购、连续亏损等等,一般情况下不会到破产那么惨。资产也不是一定要处置,退市了只是股票不能上市交易而已,公司和资产还在。圈的钱是股东投入公司的钱,这部分钱不是借款,不存在退还的问题,而且到退市的时候之前上市募集的资金早就已经花完了。

公司破产,股票也会消失。

公司破产以后,股票的流向:

1、在上市公司宣布破产后,它所购买的股票消失了,因此亏损了。但是在中国股市,退市股票在完全退市前将在三板市场交易。原在本所流通的股票,由拟任股票转让代表人的证券公司(主券公司)转让,并于45个工作日内在代办股票转让系统交易。

2、目前,A股公司因业绩因素退出的标准是连续三年停牌(暂时保留代码和资格),六个月内继续亏损,面临退市。退市股票的处置:有三种可能性:一种是重组并返回主板(如济南轻型汽车);另一种是在未来升到第三板;另一种是破产,完全消失。

3、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股东应当尽快办理股份确认和托管手续,否则在第一个交易日可能赶不上公司。退市公司上市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认和托管手续,但退市公司的股份只能在两个交易日后转让(即三板交易)。

扩展资料

破产清算时的尝付顺序

一、首先是企业的破产费用,然后是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

二、然后是拖欠的国家税金,然后才是对一般债权的清偿。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现一个顺序的债务,那么后一个顺序的债权就不能得到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那么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普通股股东是清偿的最后一个。

但是如果公司能够进行重组或者说有其它的公司来接手破产公司,那么你的股票还在,只是改名了。一般的公司会重组,不会让你亏得一无所有的。但是ST类型的股票,它存在退市的可能,风险很大。不过也可以到三板市场进行股份转让。

所以根据上面的内容来看,上市公司破产以后,股票的处理方式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同时也可以知道,上市公司的股票也不一定会因为公司的破产面临不好的结果,在某些情况下,股票的收益和风险还是会转危为安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