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_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及流程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的话题。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梳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交流吧。

1.投资充电桩用多少钱

2.重庆:2025年底建成充电桩超24万个/换电站200座

3.3年内建20万个充电桩 四川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4.在小区安装一个电动汽车充电桩,需要什么流程?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_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及流程

投资充电桩用多少钱

       电动车是目前消费者购车的首选。电动车有节能环保的优点,其他方面不比燃油车差。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也可以享受必要的补贴政策。目前制约电动汽车发展的最大问题是充电问题。很多消费者因为充电问题不买电动车。今天,边肖汽车将向朋友们简单介绍一下在充电桩上投资多少钱,以及充电桩在中国的发展规划。

       充电桩建设规划简介:价格

       不考虑土地成本,50辆电动公交车建设电池租赁站(不含电池)总投资3000-4000万元。

       在现有停车场的基础上,为30辆电动公交车充电的场地总投资1000万元。

       建设9个车位的商业充电站总投资至少500万元;

       路边充电桩的投资至少2.5万元。

       充电桩建设规划简介:规划

       2011年,国家电网提出&ldquo以换电为主,插电式充电为辅,集中充电,统一配送&rdquo这是基于当时形势的考虑。目前,随着特斯拉18650电池等的成功应用,快充成为可能,国内厂商的水平不一定提高。14年来,国家电网发生了变化,变得&ldquo引领快充,兼顾慢充,引导换电,经济实用&rdquo思路,并引入社会资本和力量参与充电设施建设。截至目前,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已达2.6万个(国家电网数据),但数量非常庞大。但据国内多家媒体调查,充电桩投入使用的比例很低。此外,到目前为止,中国各地对DC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的规范还没有统一,电动汽车地方目录(本质上是地方保护主义)虽然已经宣布取消,但实际上仍然存在。

       充电桩建设规划简介:投资金额

       能源局制定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草案已经完成。乐观预计,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将超过500万辆。按照一辆车对应一次慢充、0.2次快充的计算,预计2020年将产生500万次慢充、100万次快充的市场需求。随着充电桩建设的加快,未来充电设备投资将超过850亿元。

       以上是车编辑向朋友们简要介绍的充电桩建设方案的内容。从车编辑向朋友们简要介绍的内容中,朋友们可以知道充电桩不会一夜之间遍布全城,但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但国家基本支持发展电动汽车或建设充电桩,期待未来电动汽车能有更好的发展。

       百万购车补贴

重庆:2025年底建成充电桩超24万个/换电站200座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

       买了新能源汽车后,解决了出行的问题但是另一问题接踵而来,这就是充电了。新能源汽车充电可以选择便携式家用充电器、家用充电桩以及公共充电桩,其中家用充电桩自然在日后使用中更方便,不过充电桩价格如何?充电桩有什么安装条件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充电桩价格普遍在2000元左右,有了充电桩,接下来就需要安装充电桩,这里安装大概也需要用到5000元左右,也就是整个充电桩安装完成,总共需要花费最多1万元。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充电桩安装条件和流程吧:

       1、你需要一个停车位,而且最好是固定的,有自己产权的停车位,否则其他停车位很难得到物业或居委的同意。一定要和物业提前做好沟通,还有安装充电桩时需要额外的技术设备投入,这方面物业要配合才能实施。

       2、接下来考察停车位,一般小区有多个配电室,所以,要选择一个距离车位最近的,这样一来就可以节省不少费用。

       3、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身份证、车位证明、物业同意安装说明等,前往居住地所属的电力公司申报电表,虽然这一流程比较麻烦,但是日后会节省一大笔电费。(各个地区申报流程不一样,最好先提前了解)

       4、接下来电力公司会派出工作人员,与物业、充电桩公司、业主一起实地考察,主要目的是确定最终施工方案。建议业主这时一定要亲力亲为,亲自到现场提出建议,避免施工方案浪费,而耗费更多费用。

       5、确定好施工方案后,即可以安装施工,施工完成后,检查充电桩,是否能正常运行。

       6、施工完毕后,充电桩公司会向电力公司报备,然后电力公司前往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加标志,最后电力公司会制作相应的电卡,由充电桩公司领取后转交业主,或业主自行去领取。

3年内建20万个充电桩 四川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易车讯? 近日,从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获悉,其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市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其中公共快充桩3万个,建成换电站200座。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其中公共快充桩3万个,建成换电站200座,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全市充换电设施统筹建设运营管理。

       1.坚持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公益属性,通过规划布局、协议授权、政策引导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建设标准、优化运营监管,形成全市“一张网”管理格局。推进桩网互动技术创新,畅通车桩端应用APP与市级监测平台数据联接,开发提供车辆自动寻桩、信息提示等服务功能。规范充电服务费指导价格,打击恶性竞争。(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2.各区县投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涉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挖掘城市道路等审批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协调物业管理单位配合做好现场勘查、用电安装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电网企业根据布局规划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做好报装、接电、供电等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二)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3.结合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电网专项规划,在新建或建成公共停车场、小微停车场、城市边角地带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充电场站、停车场、P+R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已有场地资源规划建设换电站,推进公交站、火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充换电设施全覆盖,持续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三)推进既有居住社区改造建设。

       4.统筹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做好社区管理单位、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建设流程指导。健全居住社区建设推进机制,畅通居民诉求渠道,协调解决建设有关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5.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鼓励将改造中获得的空地、边角地、闲置地以及拟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库)优先作为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用地。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6.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7.针对存量、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换)电需求的居住(小)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确保新建居住社区和其他建筑配建条件。

       8.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建成充电设施的公共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办公类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其他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或独立用地建设停车场,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应不低于5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应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五)优化中心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9.各区县每年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及中重卡运营类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合理建设用地需求,以及有明确要求的新能源车辆的充换电专用场地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10.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重点在公交首末场站、公交枢纽站、有条件的高架桥下、公交站台等场地建设公交充电站;重点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P+R”停车场、公交场站、加油加气站辅助服务区内、公共停车场(库)、露天公共停车位、街道空闲地、公租房边角地、城市零星建设用地、已设置停车场(位)的城市公园和景区等场地建设网约、巡游出租车充换电站;重点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码头、港口、城市配送集散地、冷链基地等场地建设物流车充换电站。到2025年,全市符合建设条件的公交首末场站、公交枢纽站、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公园、3A级(含)以上景区充电桩覆盖率应达到100%;具备建设条件的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码头、港口、城市配送集散地充换电站覆盖率应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重庆机场集团、国网市电力公司、中国石油重庆分公司、中国石化重庆分公司、重庆燃气集团)

       (六)加强区县、镇街充电网络布局。

       11.加快补齐区县、镇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站“区县全覆盖”、充电桩“镇街全覆盖”。积极推进辖区内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和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特级公共停车场(库)等公共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5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各镇街集镇、农产品集中配送中心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3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市乡村振兴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七)扩大高速公路充换电网络覆盖范围。

       12.加快制定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在渝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网络布局和建设。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要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供电保障。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快充站全覆盖,试点建成一批350kW及以上大功率充电桩;多品牌多车型换电站联合运营,重点服务区原则上建成1座综合换电站,换电站间距不超过200公里。(责任单位:重庆高速集团、国网市电力公司)

       13.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全部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数量在50个及以上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6个;50个以下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10%;充电桩单枪功率不低于80kW,双枪功率不低于160kW。(责任单位: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高速集团)

       14.优先对车流量较大的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进行升级改造,在渝蓉、沪渝、渝昆、沪渝南线、九永、包茂、兰海、绕城等高速线路服务区改建快充桩300个,充电电压由300—500V拓宽至300—750V;扩建沪蓉、渝宜、内环、渝广等高速线路服务区充电桩40个,单站充电桩由4个扩建至8个,单枪功率不低于60kW。(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高速集团)

       (八)加快内部停车场(库)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5.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场预留安装条件100%,充电桩建设比例不得低于总停车位数量的10%,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九)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

       16.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17.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支持电网企业、市级平台和充电企业通过需求侧响应等方式,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探索车网双向互动,合理发挥规模化、分散式电动汽车充放电资源对电力系统的峰谷调节作用。居住小区及其公共领域新建的充电设施应当具备有序充电功能,鼓励对存量充电设施进行有序充电改造,实现网、桩、车智能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

       18.鼓励换电运营企业会同整车生产厂商探索建立综合换电站统一技术标准,满足巡游出租、网约、物流配送等多品牌多车型共享换电技术发展需求。鼓励我市重点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探索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与私家车共享换电模式,鼓励充换电一体化共享场站建设。加强技术攻关,围绕港口物流、环卫等短途、高利用率场景,研究布局专用车辆共享换电站。(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19.重点区县原则上应建设1座以上综合换电站,为出租、网约车、物流车、重卡进行换电补能服务。鼓励在码头、矿山、水泥搅拌站、垃圾处理场、排渣场等特定区域建设重卡换电站。(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一)改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境。

       20.停车场(库)运营企业、物业管理单位或个人负责运营管理的公共充电车位,鼓励采用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辆分区停放等方式进行秩序化管理。对于非新能源汽车占用公共充电车位的,鼓励运营单位采用智能车位锁、车牌识别等方式解决“油车占位”问题。(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21.鼓励充电企业与各类停车设施运营管理主体探索商务模式,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共享服务设施,实现停车和充电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22.提升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设备在线监测、故障预警等智能化、数字化支撑手段,提升平台车桩一体化监测水平。市级监测平台每月向社会发布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二)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

       23.落实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在符合有关安全建设和运营要求后投入市场。充换电运营企业应自查充换电设施运营状态,严格落实充换电设施全生命周期相关管理要求,全面实现接入监测平台,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规范充电设施管理要求,建立“僵尸桩”清查冶理制度,将“僵尸桩”数量纳入充电企业建设补贴评价体系,加大对“僵尸桩”整治考核力度。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24.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各区县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消防、应急、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结合职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居住社区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充分发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规划指导作用,市级有关部门强化工作联动,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主导统筹推动本辖区建设工作,电网企业同步做好配套电网保障,积极推进居民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加强跟踪评估,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请市政府通报督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政策,重点支持服务质量优质的充换电场站,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各区县制定相应支持政策,给予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

       (三)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充换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换电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保险产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金融模式创新。重点推进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保险产品,推进整车电池回购、电池梯次利用、V2G、充换储一体化等方面的持续探索和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

       各责任单位应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细化落实相关任务,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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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安装一个电动汽车充电桩,需要什么流程?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其中,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开展车路协同试点示范等方面也被提及。

       在该方案中提到,此项措施的主要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在一系列具体建设目标中,涉及到汽车行业发展的目标主要有两个:其中之一是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万个以上。

       还表示,未来将加快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加快在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公共服务区域建设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布局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快速充电基础设施,形成连接全省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实施“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推动建设集中式充换电站等等。

       此外,还提及将开展车路协同试点示范。探索建立车联网和车路协同试验、测试、认证标准,推进“中德合作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标准及测试验证试点示范”项目四川基地和智慧高速项目建设。在都汶高速(龙池段)、成都绕城高速、成宜高速、大运会重点道路等开展车路协同试点示范。支持企业围绕车联网应用开展应用创新。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

       第一步:充电条件确认。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步是充电条件的确认,关键点在于是否有固定停车位和物业同意安装充电桩的申请,搞定这两点你几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1、用户与汽车厂商或4S店签订购车意向协议后,办理购车充电条件确认手续,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购车意向协议;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固定车位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关于在停车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申请(物业盖章同意);

       (5)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

       2、受理用户申请后,汽车厂商或4S店对用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后,会同供电公司按照约定勘查时间到现场进行用电、施工可行性勘查。

       3、供电公司负责对用户电源条件进行确认,完成《自用充电设施用电初步可行性方案》编制。

       4、汽车厂商或4S店负责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施工可行性进行确认,会同供电公司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新能源小客车购车充电条件确认书》。

       第二步:供电方案申请。用户正式签订购车合同后,可自行或委托汽车厂商或4S店向所在区域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用电报装申请。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供电方案。用户应在有效期内到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第三步:安装施工。用户正式取得供电方案确认后,由汽车厂商或4S店组织开展充电设施工程建设,充电桩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但不同车企所选择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会有所不同。不含土建工程的充电设施施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步:验收申请。充电设施建设完成后,用户需向所在区域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供用电合同签署)后,供电公司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工作。在整个过程中,电力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

       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

       充电桩的输入端与交流电网直接连接,输出端都装有充电插头用于为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一般提供常规充电和快速充电两种充电方式,人们可以使用特定的充电卡在充电桩提供的人机交互操作界面上刷卡使用。

       进行相应的充电方式、充电时间、费用数据打印等操作,充电桩显示屏能显示充电量、费用、充电时间等数据。

       好了,今天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